田阳区、田东县、平果县、靖西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全区2019年储备粮订单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桂粮发201939号)的统一部署,为确保2019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施方案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我市储备粮订单收购工作,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于2019年9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储备粮订单收购政策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开展储备粮订单收购的县(市)、乡镇政府、村委会、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承担储备粮订单收购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储备粮订单收购计划的落实情况。一是逐级分解下达粮食收购计划情况;二是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具体落实到户、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情况;三是《储备粮订购书》填发情况。

 

(二)储备粮订单收购情况。一是收购企业是否签订《储备粮委托收购合同》;二是是否在粮食收购场所公布本企业订单收购计划、收购价格、收购进度及收购意向调整情况、补贴标准和粮食质量标准,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各品种粮食收购是否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四是受托交售储备粮订单粮食的农户,是否在本人《储备粮订购书》上签字盖章;五是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六是是否存在“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入库粮食质量情况。收购企业收购的储备订单粮食是否是农户当年自己生产的粮食,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中等以上。

 

(四)售粮款和补贴款兑现情况。一是售粮款是否当场兑现或及时通过银行支付,不打白条;二是补贴款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足额通过农补网“一折通”兑付给售粮农户;三是有无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情况。

 

(五)违反储备粮订单收购政策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前。

 

四、检查方法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各储备粮订单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粮食收储企业在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按照通知检查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二)市级抽查阶段。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各储备粮订单县(市)自查自纠情况,按“双随机”检查的规定确定抽查的单位和企业,组成专项检查组,对相关收购县(市)和企业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督促抓好整改。

 

(三)迎接自治区抽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于2019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从自治区级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经营者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有关单位和企业进行抽查,要求各储备粮订单收购县(市)做好迎检准备。

 

(四)整改阶段。各储备粮订单收购县(市)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和订单粮收储企业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就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规范储备粮订单收购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市级抽查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间。

 

 2019年9月18-20日。

 

(二)抽查单位。

 

2019年储备粮订单收购的县(市)、乡镇政府、村委会、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从事储备粮订单收购的企业中随机选取。

 

(三)抽查组人员。

 

李志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与物资储备科科长

 

梁耀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流通管理科负责人

 

    百色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

 

(四)抽查方式。

 

1. 听取有关部门、企业汇报当地2019年储备粮订单收购和售粮款和补贴款的兑付等情况;

 

2. 检查有关部门和企业储备粮订单收购和补贴资金的兑付操作规程各环节的手续、资料、凭证;

 

3. 现场查看企业储备粮订单收购和补贴资金的兑付情况;

 

4. 走访售粮农户,了解储备订单粮食销售和收益、补贴资金的兑付等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在稻谷主产区实施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的政策精神,自治区对今年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政策做了较大的调整。各储备粮订单收购县(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把储备粮订单收购监督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好,及时分析研判收购监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本地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二)加强领导,形成监管合力。各储备粮订单收购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储备粮订单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部门联动和区域协调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三)压实责任,确保粮食收购安全。在收购过程中,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的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好自治区储备粮订单收购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加大储粮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确保不发生重大霉粮坏粮和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到粮安、库安、人安。

 

(四)创新方式,强化问题整改。在收购期间,要创新监管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扎实开展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分大小一律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查实的问题要严惩不贷,严肃问责;对重大问题立案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

 

(五)检查情况上报要求。各储备粮订单收购县(市)发展改革局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总结分析,于2019年9月20日前把自查情况报告及《2019年储备粮订单收购专项检查情况表》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粮食流通管理科。(电子邮箱:bsjdjck@163.com纸质材料在市级抽查时交市级抽查组)。

 

 

附件:2019年储备粮订单收购专项检查情况表

http://fgw.baise.gov.cn/uploadfile/2019/0912203.xls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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