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环函〔2020〕1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根据《百色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百环发〔2019〕19 号)规定,结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开向公众征集(补充)环境应急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推荐条件 

(一)专家库成员主要从我市企事业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推荐聘任。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熟悉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四)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专业领域有较深厚的工作经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或从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一定的专业工作经验; 或曾经参与相关行业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且在其中担任技术专家组成员或现场处置指挥人员。

  (五)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参加环境应急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相关活动。

(六)经本人单位同意并自愿接受聘任,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七)原则在百色市辖区内工作或生活。

  (八)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8周岁。 

   二、主要征集应急专业领域

环境风险评估、事件应急处置、环境监测、环境损害评估、大气环境污染防控、水环境污染防控、重金属污染、险化学品安全、固体废物、尾矿库地质、生产工艺、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核辐射安全等领域专家

  三、专家推荐程序

(一)填表。填写《百色市环境应急审专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个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于2020年8月15日前将纸质版或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局。 

  (二)公示。在我局网站公示拟聘专家名单及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收集社会反馈意见,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三)聘任。我局对申报人员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聘用,获聘专家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我局网站,并通知个人完善聘任手续。聘任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5年。 

  四、其他要求

(一)获聘专家必须遵守《百色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我市环境应急专家进行动态管理,我局根据专家库成员的变化和在库专家履职情况适时对专家库信息进行更新,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联系人:百色市生态环境局 应急中心   黎华统   

联系电话:0776-2830926   

电子邮箱:bssfsyjk@163.com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龙翔路(百色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1:百色市环境应急审专申请表

附件2:百色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7日 

附件

百色市环境应急专家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

2寸)

推荐方式(自荐/单位推荐)

(自荐/单位推荐)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职  称*

 

定职时间

  年   月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工作经历和特长*

 

主要成果(包括相关的学术论著、论文、主持或参与的相关研究项目、参加的相关学术活动以及获奖情况等)

 

个人意见

    本人承诺:上述表格中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

签名:        

日期:

单位意见

    同意应聘百色市环境应急专家工作。

单位(盖章):

日期:

注:1.工作单位要写全称。工作单位为高等院校的,请写到所在学院或系。

   2.主要工作经历和主要成果如内容较多,可以另附页(突出与申请相关工作内容)

   3.本表可以复印或重新打印,也可自行适当调整格式。

   4.标示*内容为必填项。

 

文件下载:

附件2:百色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doc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