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深入开展民生 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方案〉的通知》(百办通〔2020〕 21号)精神,为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剔除惠民政策落实 “绊脚石”,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决定在全市开展住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联合整治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所急所忧所盼,重 点整治住房租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 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难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住房租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 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工作内容
持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住房租赁涉及发布虚假房源信 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等问题。
三、 整治工作措施
认真梳理住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存在问题,分阶段开展整治 活动。
(一)开展宣传活动。
印制住房租赁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页。收集涉及住租赁法律 法规政策文件,制作彩页进行发放,扩大法律政策知晓面;将住 房租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处罚条款资料进行汇编,印制成册免 费向租户和群众发放。(2020年5月底前完成)
启动住房租赁法律法规政策“进社区”宣传活动。不定期开 展住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存在问题整治进社区宣传活动,启动宣 传点选择在右江区东合二路“百合园”小区,布置宣传咨询展台听 取群众意见、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政策规定等。(2020年5月 底前完成)
通过媒体和单位网站宣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分别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网站及百色电视台等媒体,加大住 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存在问题整治工作宣传。
(二)建立投诉平台。
以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为基础,通过建立门户网站网 友留言专区、公布业务科室办公电话及媒体平台等形式,建立住 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存在问题整治投诉平台,落实专人负责,及 时处理涉及住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投诉,确保投诉件及时转 办,依法回应群众诉求。(2020年4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把好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准入关,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持续开展)
严厉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发布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及侵 害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 象。(持续开展)
对住房租赁中介市场可能存在的垄断行为保持高度关注, 发现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涉嫌垄断行为及时开展执 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开展)
加强对住房租赁经营主体的价格监管,严厉查处不按明码 标价规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公共租赁 住房租金价格行为监管,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标准、不进行 收费公示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持续开展)
(四) 开展巡查活动。
组成联合巡查组不定期开展住房租赁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 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等问题集中 的住宅小区、楼盘等进行巡查,认真听取租户意见,调研出租户 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保障群众利益政策规定情况, 摸清问题源头,对存在问题依法进行督促整改。(持续开展)
(五) 建立住房租赁整治效果评估标准。
结合整治行动推进情况,通过对租户群众满意度随机抽样、 实地调查和投诉平台统计等情况,设计住房租赁整治绩效指标, 制定客观合理的住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存在问题整治效果定量 定性评估指标,确保整治效果符合群众期盼。(2020年12月15 日前完成)
四、加强整治工作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住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 领导,成立百色市住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韦 锋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罗 成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苏本强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 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黎 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韦凤英 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科科长
(市场监管局协调人)
潘红卫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科科长
(发展改革委协调人)
黄忠文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和反垄断科科长
陈昭祥 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覃向阳 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许国胜 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
董 杰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
黄承德 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黄 毅 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
熊明新 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四级主任科员
周爱清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科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落实好统筹协 调、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具体整治工作由协调人 负责推进开展。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 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 部署的重要体现,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充 分认识此次联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并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 真部署,抓好落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发 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保持与公安、银保监、网信等相关 单位的配合协调,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转办住房 租赁等民生领域相关投诉举报,整合、共享违法违规中介机构相 关信息,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 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如遇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三)注重宣传,整合成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宣传渠道,注重 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及时梳理总结专项整治中的工作措施、成效,解决的突 出问题,曝光的典型案例,挖掘先进典型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联合整治工作总结。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于每月25日前 报送当月集中整治工作进展、解决的突出问题、发现的典型案例 等情况;2020年12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含典型案例) 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科, 联系人:黄毅,联系电话:0776.2998848, OA邮箱;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联系人:熊明新,联系电话:0776-2836086,电子 邮箱:bswj03@163.com )和市发展和改革委(价格收费科,联 系人:潘红卫,联系电话:0776-2824256 ,电子邮箱: bswj02@163.com)。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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