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由于机构改革,原由资环科负责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相关职能现转为地区科负责。为了做好衔接工作,根据《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发改地区规〔2017〕2136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发改地区〔2019〕813号)要求,现将百色市2020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投资范围和标准
重点支持我市珠江流域的水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项目建设。重点安排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和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详见附件)。该专项采用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引导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项目建设,采用切块的方式下达投资计划,补助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项目合理造价的60%控制。
二、投资计划申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应按照系统推进流域水生态和水环境治理,增强流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根据专项投资支持范围,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指导项目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做好项目滚动储备工作。建议各县(市、区)在我委《关于做好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的通知》(百发改资环[2019]13号)申报项目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并严格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不得擅自调整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内容、总投资、建设条件落实情况、资金筹措渠道和到位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等);
(三)申请专项投资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
(四)项目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情况,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核准、备案)情况;
(五)信用承诺(包括项目单位应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承诺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和绩效推进项目实施,不重复申请使用其他中央专项资金等);
(六)相关附件。包括项目可研批复(核准和备案)、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前期审批文件复印件。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新开工项目(未安排专项投资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符合专项投资支持方向,已列入相关规划储备库;
(二)项目已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可研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程序,并取得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已建立法人责任制,且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
(四)项目可研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前期程序完备合规,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合理,项目建设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已落实;
(五)PPP等合作经营的项目,专项投资权益归属明确;
(六)项目年度投资任务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时需提交项目配套资金承诺(需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出具),PPP等社会投资参与的项目还要提供签订的合同。
(七)项目未重复使用其他中央专项投资(不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补助专项资金);
(八)绩效目标合理可行;
(九)法规规章等要求的其他条件。
续建项目(已安排专项投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按照下达建设任务开展实施,下达投资已到位,并基本执行完毕;
(二)项目年度投资任务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时需提交项目配套资金承诺(需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出具);
(三)项目单位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
(四)项目未使用其他中央专项投资(不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补助专项资金);
(五)绩效目标合理可行;
(六)法规规章等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要求
请于2019年8月25日前上报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含EXCEL格式电子版)。联系人及电话:罗涛、李彦,2828589,电子邮箱:bssxbb@163.com。
附件:
1.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范围
http://fgw.baise.gov.cn/uploadfile/2019/0823905144.doc
2.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投资计划需求统计表
http://fgw.baise.gov.cn/uploadfile/2019/0823941324.xls
3. 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http://fgw.baise.gov.cn/uploadfile/2019/08234021518.doc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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